【免费法律咨询】老婆跟别人跑了.

2011年03月14日23:43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老婆跟别人跑了,孩子才十五岁,我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老婆和第三者同居多年,我可以起诉并要求精神赔偿吗?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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