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如何办理?

2011年03月15日07:57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如何办理?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过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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