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和管辖权不明确的刑事案件,

2011年03月15日08:25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和管辖权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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