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2011年03月15日08:26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的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提出的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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