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3年9月进的一家单位从事电焊工作,一直到2006年3月单位才给我买了保险并且全部是个人负担!五年里单位没有任何的福利连工作手套都是自己承担,我们是记件发放工资在去年上半年一直到现在基本上都是工作11小时,我现在想辞职5年的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可否要求单位做工作一年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单位不予补偿我该怎么办??谢谢大家了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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