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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公权难控弱势难保,人大权责在哪里?

2011年03月15日10:24    未知    未知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新京报》总结了今年“两会”代表提出的十大热点议案,集中反映了中国改革30年来一直面临的两大“不力”:公权力控制不力和弱势群体保护不力。今年部分“两会”代表重提常年存在的问题,但愿能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多少产生一点触动。但更重要的是,更多的人大代表需要积极行动,履行宪法赋予的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职责。

  对于公权力的控制,今年的“两会”关注更多集中于政府财政开支和官员财产公示。例如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连续8年提交公车改革议案,可谓持之以恒;尽管如此,但是收效仍然不大。同时,中国科学院院士郑兰荪等30位全国政协委员针对当前层出不穷的公款消费“天价烟”、“天价酒”现象,联名提交了建议限制公款消费烟酒的提案。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也强调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公”支出原则上实现“零增长”。另外,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续六年提交议案,要求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中纪委也明确表示正在起草财产公示建议稿。

  官员的贪污腐败和“三公”消费显然是对国家财政的侵吞挥霍,宪法第六十二、九十九条分别规定,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预算及其执行报告。只要各级人大真正批准当地政府预算并有效监督其执行,相信可以遏制屡禁不止的“三公”消费、豪华办公楼等现象,地方官员更不可能将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自己私囊。然而,江西鄱阳县一个小小的财政股长就能贪污上亿元潜逃(吴齐强、卞民德: “江西贫困县财政局官员套取近亿公款携妻儿出逃”,《人民日报》2011年2月18日),表明这些地方人大并没有进行有效的财政监督。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情况,那么中央规定无论如何严厉,都难以在地方得到真正落实,也无力消灭大大小小侵吞人民财产的各地蛀虫。

  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今年的“两会”关注主要针对乞讨儿童、低收入人群以及父母长期在大城市工作但是不具备本地户籍的考生。譬如今年春节期间,微博上曾兴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曾收养200余名孤儿的全国政协委员韩红建议严打拐卖儿童犯罪,并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和惩罚拐卖儿童”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甘连舫则处于对低收入人群的关注,建议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至5000元。此次“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表示,北京和上海应该打破户籍限制、允许异地高考。 其实中国的弱势群体几乎包括任何人群,远不只是乞讨儿童或期盼异地高考的考生家庭。在众多弱势人群中,没有独立能力的儿童无疑是最弱势的一个。除了被迫乞讨的儿童之外,在杂技班忍受超常训练的儿童、身心遭受家庭暴力摧残的孩子、睡眠被奥数等各种补习班剥夺的孩子……都需要国家法律保护,但是这个最需要立法的领域却偏偏一直是一片空白。父母长期在京工作却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的考生确实遭到了不公平的地域歧视,但是招生与考试歧视的受害者又岂止是他们?他们在河南、山东、广东等各省的广大父老乡亲是一个更加庞大也更无力的弱势群体,而在目前的分省考试、按指标录取的招生考试体制下,土生土长在外省的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同样受到严重歧视。异地高考只是解决外地在京考生的考试资格问题,而无法解决每年几百万外省考生所遭受的招生歧视。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那就是在全国实行真正意义的统一考试并对各地考生在原则上采用同样的录取标准。这样既不会产生“异地高考”的困惑,也不会造成由此加剧的“高考移民”现象。许智宏校长与其主张北大没有权限解决的异地高考方案,不如呼吁他原先任校长的北大废除地域歧视、实现招生公平。

  代表们委员屡次提议案提案,体现了他们对体恤民生的坚持,更可期的,将是通过规范人大政协选举对更多代表委员产生压力,积极主动地代表民意参政议政。

  (作者系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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