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出借经纪人资格证书

2011年03月15日13:58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协议书-出借经纪人资格证书 协议书-出借经纪人资格证书
合 同 书




甲方:(房产经纪人)


乙方:(房产中介公司)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 确认与保证:


1、合同双方确认已经获取了本合约所涉及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相关信息,充分阅读并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内容及附件,接受并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双方本着真实的意愿签署本合同,并且确认不能仅依据本合同而获得商业利益和成功;承认房地产中介服务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成功须依据自身的商业能力和努力。


3、合同双方郑重声明并保证:


1) 对本合约的履行、传达将不违反本合约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亦不会在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约中列有违反本合约规定的条款;


2)在获得本合约所规定的有关权利时没有隐瞒或伪造任何客观事实;


4、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没有任何误解和歧义。



二、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编号: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3、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范围:


1) 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2) 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是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合法拥有者。


2、甲方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年检及再次注册。


3、关于房地产中介营业事务,均由乙方依法执行,甲方不参与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也无须在乙方办公地点上班。 但甲方有权随时了解相关情况,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返还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4、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亏损及对任何客户、第三人索赔等赔偿责任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6、 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二)将甲方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借给任何其它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
  (三)超出其经营范围从事其它房地产中介服务。


7、 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转让给乙方使用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成立的;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该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



四、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正式转归给甲方使用。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公司知识知识排行榜
公司知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