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期限如何确定?

2011年03月15日14:18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申请执行的期限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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