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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