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一个家庭,父母和儿子。2008年1月初母亲去世,儿子随即向父亲提出要求继承母亲遗产。其他遗产没有问题,分歧在父亲的银行存款上。父亲说他名下有100万存款,儿子可以继承25万,但不肯出示银行帐单,儿子则认为不止这些,双方争执后不欢而散,以后也就不相往来。随后每年春节(包括2008年春节)父亲将25万元的银行利息加上几百元凑成整数(千元的倍数)转账到儿子的银行账户上,按父亲的说法超出利息部分是给孙子的压岁钱,但从未与儿子明说这是利息和压岁钱,儿子发现父亲给他钱也没有任何表示。现在儿子突然起诉到法院,在法院授权下到银行查帐确认当时存款为100万元,于是要求继承25万元遗产以及要求父亲支付三年的利息。父亲则以超出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法院驳回起诉。请问律师三个问题:1、如果父亲承认三年来一直给儿子利息,那么儿子的诉讼是否超出诉讼时效?2、如果父亲坚持三年来给儿子的不是利息,而是压岁钱,那么儿子的诉讼是否超出诉讼时效?3、如果法院认定没有超出诉讼时效,除了每年父亲给儿子几千元钱可以由银行帐单证实外双方都没有其他证据(这时父亲说每年给儿子利息,儿子说父亲每年给压岁钱),那么父亲是否还要另行支付三年的利息?也就是说通常法院会如何判?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因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义务人作出部分履行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本案中,由于利息是存款的法定孳息,属于遗产的增值部分。如果父亲承认给的是利息,则诉讼时效随着支付利息的行为中断,儿子请求继承遗产的行为未超过诉讼时效。2、如果证明是压岁钱,不是利息,时效已经超过。3、应首先由儿子举证证实给付的是利息。如果不能证明,只能认定时效已经超过,判决不支持儿子的诉请,父亲也不需要再支付三年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