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违法审判责任,应当依据违法事实、行为人的法定职平、主观过错以及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确定。
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责任自负、罚当其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998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违法审判责任,应当依据违法事实、行为人的法定职平、主观过错以及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确定。
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责任自负、罚当其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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