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于 2009年9月6日 借给A 5万元有借条 写明2个月内还清 另1000元利息 拖欠不还 在持续催款下 于2010年7月19日 还款2万补写在欠条上 后又 还3000元 未写字据。现还在催款 但A电话时接时不接 接后也表现一些推拖的内容。另有一细节 借款理由说周转 并且说2个月内 贷款下来就还款 后欺骗说贷款不成功 而2011年1月才了解到 当时贷款是成功的 并且 A用贷款购车 不还款 这个内容是A的前妻提供的 但没有记录 但可以联系到其前妻。再另外 可能没用的内容 A用于贷款的房产 现产证名字转为一个与其没有婚姻关系的女性 A购的车现也是该女性在使用 A大部分时间住在这个女的家。在网上看到 就是从09年11月开始计算2年(即2011年11月)就无法追讨了 所以现在想寻求法律手段 我想咨询一下 如果起诉 能否成功 并且可不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其继续拖延岂不是无计可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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