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

2011年03月15日17:15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8月7日印发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估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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