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检验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

1970年01月01日08:00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文件检验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 《人民检察院文件检验工作细则》第四条规定:文件检验的工作范围是:一、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中的文检物证材料进行检验和鉴定。二、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和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的有关文检物证材料,进行审查复检。三、对上级检察机关和其他机关送检的文检物证材料。经检察长批准,方可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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