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公司以不缺人为理由辞退是否合理

2011年03月15日17:31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法律咨询】公司以不缺人为理由辞退是否合理 申诉人于2007年8月15日进入创维集团湛江办事处工作,任职市场推广员,并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由2007年11月10日起至2010年11月11日止,为期三年。在2008年3月6日被告之:公司销售进入淡季,为节约成本,邓、蒋二人将强制休假至5月1日前。后于2008年4月29日打电话向王经理询问何时上班时再被告之公司现不缺人手,邓、蒋二人已被辞退

以上是基本情况,申诉人平均1500块一个月的工资`他们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要按合同执行的,他们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的,你们可以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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