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如何组成合议庭?

2011年03月15日20:52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如何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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