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决定在哪些城市

2011年03月15日21:31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决定在哪些城市设立海事法院?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命令公布施行。据此,现对有关设立海事法院的几个问题决定如下: 在以下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
 1.在广州市设立广州海事法院;
 2.在上海市设立上海海事法院;
 3.在青岛市设立青岛海事法院;
 4.在天津市设立天津海事法院;
 5.在大连市设立大连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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