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标准如何规定?

2011年03月15日22:18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标准如何规定?

答:四级资质标准 :

1. 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

2.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1 年以上;

3. 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 %;

4.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 2 人;

5. 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 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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