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核定标准是什么?

1970年01月01日08:00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核定标准是什么?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 40% 。 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收取,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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