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我和我太太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离婚是我提出。2007年年中结婚。有一套只有我名字的房子,婚前付了首付和一年半的月供,婚后每月继续月供,但都是由我把钱交到我父亲手上,我父亲在支付。所有的月供都在自动存款机上存入银行卡,每次我父亲都留着存款凭条。因为房子是婚前买的,没有写我太太的名字,他们家很有意见,所以婚后一直是我一个人在支付按揭。婚后买过一辆车。基本无存款。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协议离婚不成,需要上法庭,财产该怎么分配?? 问题补充: 婚内我太太和其他男人有暧昧关系。但是无证据显示有实质性内容,也许属于“精神出轨”。但是为了维持婚姻我一再忍让。她也多次表示不再会这样。但是后来两人还是在联系。最近我发生类似的事情。有一个女人走进我的生活。无同居。我的事是导火索。她的事是潜在因素。事情就是这样。觉得不再能和她继续维持这样的婚姻关系所以我提出离婚。不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看?如果精神损失费的话大概是多少?房产婚前只是首付,按揭部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你好!一般来讲,房产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你太太无权要求分割,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不知你们离婚是否有其他原因,如与第三者同居或家庭暴力之类,如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需详谈,可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