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应指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进行哪些事宜?

2011年03月16日12:34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代理律师应指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进行哪些事宜?

1997年11月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试行的《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规定:

代理律师应该指导原告人进行调解,帮助准备调解意见,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除外。代理律师应告知原告人对于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有权提起上诉,不受相关刑事案件是否上诉、抗诉的影响。
附带民事诉讼进入二审程序后,律师可以接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担任二审诉讼代理人,具体委托手续参见以下规定: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或者人授权的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存档;
(三)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代理律师参加附带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按照一审程序办理。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动态知识排行榜
刑事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