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否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

2011年03月16日13:47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可否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明确: 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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