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两栋楼迁而不拆 相关部门解释置换非拆迁

2011年03月16日13:57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小区两栋楼迁而不拆 相关部门解释置换非拆迁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0年07月30日小区两栋楼“迁而不拆”引质疑

  虹口区建交委:争议楼因中环建设被置换 并非拆迁性质

  就是这两栋靠近中环的楼引发了争议

  晚报实习生 王伟康 现场图片

  □晚报记者 祝玲 报道

  “小区里两栋居民楼全部租了出去,每天大量非本小区居住人员在小区里进进出出,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近日,家住汶水东路541弄居民向晚报夏令热线反映,所属小区两栋居民楼整体被产权人“居改非”,狭窄的小区变得更加拥挤,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卫生。

  两栋楼影响了小区

  “其他小区‘居改非’,只是个别现象,我们小区是两栋楼被整体出租了。 ”蔡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居住在汶水东路541弄里,该小区属于老式居民区,道路狭窄,停车位以及小区绿化都有限。

  蔡先生对记者说,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区沿街的两栋居民楼还被出租了出去。每天小区里进进出出都是陌生的面孔,晚上很晚才回来,声响很大,影响其他居民休息,也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蔡先生说,这些租住在小区里的公司或者个人,既不缴纳物业费也不缴清洁费,一些机动车也停在小区里,使原本就狭窄的道路变得更加拥挤。

  蔡先生说,他们多次反映,但物业公司、居委会也无能为力。期待相关部门能督促房产产权人对两栋居民楼作出新的规划,还居民一个清新和谐的生活环境。

  居民认为应该拆除

  近日,记者来到东方公寓。进小区后,左转弯就是居民反映的两栋“居改非”居民楼。

  明明是居民住宅,居民去了哪里?为何全部出租?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该小区居委会。

  居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来该小区沿街有三栋居民楼,几年前,中环规划途经此处,其中一栋居民楼必须拆迁,而与另两栋擦肩而过。中环建设时,便将其中一栋居民楼里的居民搬迁了出去,并拆除了此楼。而另两栋楼的居民反映,中环建成后,噪音污染将极大影响他们生活。也正是出于这方面考虑,另两栋居民楼里的居民也被整体搬迁了出去,但房屋却被保留了下来,并归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既然居民都搬出去了,这两栋居民楼也应该拆迁,而不是擅自改变用途,影响小区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小区后排居民对这两栋居民楼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记者与虹口区建交委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在查询了中环建设规划的相关资料后答复,当时,考虑到中环与这两栋居民楼挨得实在太近,已严重影响楼里居民生活,便让这两栋居民楼里的居民搬了出去,房屋属置换,不属于拆迁范围。

  虹口区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接到居民反映后非常重视此事,并立即对该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居委会做好居民的解释工作。

  汶水东路541弄1—6号、505弄1—2号(包括商铺)产权现为虹房集团,由该公司出租给商户办公。虹房集团表示,针对居民提出的有关房屋物业费用的问题,公司之前已与小区物业公司华寰物业多次沟通,并谈好付费标准,只是对方还未来收费结清。至于居民提出的环境问题,他们之前聘请专人对两栋房屋楼道进行了打扫,而小区内的环境应由小区物业负责清理。目前该房屋仍在小区内,无法与其他居民楼分隔开,如果影响到其他居民生活,将想办法解决。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土地管理知识排行榜
土地管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