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结婚两年了,婚姻也走到了尽到。婚后十五天我们一直分居,他在外地打工,我在家里上班。经济上我们很独立,除了结婚时给的三万元彩礼钱,婚后没给过我一分钱。我们也没有房子,可以说是一无所有。现在我想离婚,他让我把三万元彩礼钱还给他。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执意要离婚,我一定要把钱还给他吗?钱我已经用完了。从认识到现在三年了,他没到我家送过一个节,连结婚时的酒席钱也没给,除了结婚时买的一套衣服及一个戒子,他没给我买过任何东西,没给过我一分钱,我能把这些钱当作这三年该送节的钱以及结婚时的酒席钱和这两年我的生活费吗?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登记结婚后,彩礼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