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物业费纠纷

2011年03月16日14:31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07年在北京购买的房子,当时是收房的时候签的一份物业服务委托协议,名称不是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其中规定的违约金是每天千分之三。由于对地产商指定的物业服务不满意及对物业费标准有疑议,而业委会迟迟没有成立,因此没有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发了律师函,要求缴纳欠费及高额滞纳金。如何处理。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向法庭起诉另外,有小区业主说如果通过邮局挂号信给物业发信,说明拒缴物业费的理由,物业就不能起诉,这个说法对吗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首先,业主交物业费是义务,但欠费也是有很多种原因的,笼统交滞纳金对业主来说不太合适,要分具体情况 其次,你们之间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至于过高或是过低,可以提出主张,由法院来调整,通常《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业主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或约定标准承担滞纳金,也只能是参照的标准 最后,你们可以有你们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但是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你,如果当时你们觉得物业违约,可以先行诉讼,但是不是说你给物业说明理由了就能不缴纳还是建议和物业协商,可以调解解决 ,同时注意证据的保留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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