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各有什么不同?

2011年03月16日15:58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诉讼标的各有什么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 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也有所不同: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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