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的案件,当庭宣判后、判决书未送达前被告到庭的,能否重

2011年03月16日16:39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缺席判决的案件,当庭宣判后、判决书未送达前被告到庭的,能否重新开庭?

民事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在判决书未送达前(即第2日)被告又到庭,但未能向法庭说明未按时到庭的正当理由,此种情况下,法院能否重新开庭?

另外,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时仅告知原告方本案缺席判决,而没有告知当事人(原告)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即没有当庭拟定判决书(草稿),没有判决书的内容,这种情况能否视为当庭宣判?

请予解答。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此,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缺席的被告在当庭宣判后(书面判决未送达前)才到庭的,不能再重新开庭审理。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在基层法院,许多适用简易程序以及虽适用普通程序但能当庭作出判决的案件,都采用当庭宣判的形式。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的效果是一样的,都意味着审判程序的完毕,所以当事人在宣判后才到庭的,不能再重新开庭审理。

另外,对来信所述的在缺席判决时没有当庭拟定判决书,没有告知当事人(原告)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等情况,于,能否视为当庭宣判的问题,我们认为,上述问题并不影响当庭宣判的有效。当庭宣判主要是口头先将判决书的主文内容告知当事人,由于打印、校对等原因,判决文书很难在当庭宣判时即制作完毕,法律规定在10日内送达当事人。来信所述问题範都将在当事人收到判决文书时得到解决。因为上诉期是从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开始计算的,上诉人的权利、上诉法院等事项,都将在判决书中书面告知,所以信中所述情况并不影响当事人权利的行使。

法帮网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法规知识排行榜
婚姻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