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您好!我跟一室友曾经是高中同学,现在因在同一城市上班,合租在一起。由于生活中一些琐事发生矛盾。第一次冲突,我在外面,她将我拖鞋扔出窗外,并向两个共同好友发信息打电话数落我的不是,恶言相加。第二次冲突,她仍是向共同好友发短信,对我辱骂,不堪入目词语(婊子,疯子),她们的QQ聊天也有此类话语,这些都有实证记录。给我短信说我人长得太矮人心坏,并且在一次正面冲突时当着三好友面突然给我一耳光。从始至终,我对她没有半句恶言,没有动手。她的行为对我及朋友生活造成影响,对我内心造成伤害。想咨询下律师我室友的行为是否已构成侵害名誉权?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您室友的行为已经使您的社会评价下降应认定为构成侵害您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