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
2.核实拆迁人是否已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3.核实拆迁人是否已合法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核实拆迁人是否已合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核实拆迁许可证是否载明拆迁人、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等事项并准确无误,且委托人在该拆迁范围内。
6.参加制定拆迁方案或是否作出拆迁许可的听证会,发表律师意见。
7.核实拆迁计划与拆迁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拆迁计划与方案除了说明拆迁依据之外,还应说明如下事项:
7.1 拆迁四至范围;
7.2 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分别列出居住房屋与非居住房屋的具体数量,公房、私房、宗教产和代管产的具体数量);
7.3 拆迁户数;
7.4 拆迁期限;
7.5 拆迁范围有无分期实施拆迁的情况;
7.6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预算;
7.7申请拆迁许可证时首期补偿安置资金到位数额、用于产权调整房屋的面积量与价值量,及后续资金分期到位计划;
7.8 实施拆迁的方式。
8.核实拆迁人是否有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前述存款金额不得低于省市政府关于应占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比例,该存款金额与安置用房价值之和不足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拆迁方案中明确资金分期到位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