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
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七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还应在3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
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七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还应在3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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