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我的家乡在郫县安靖镇,随着发展那边投资办厂的越来越多。父母就计算把家中的老宅基地也改修成厂房出租以增加家庭收入。家中除了父母还有我和姐姐俩姐妹,我于98年作为轮换工到了父亲单位上班,户口也调到了都江堰,父亲户口回到老家。姐姐于99年招夫上门结婚,婚后几年姐姐在自家的自留地上修建了新房。父母原本打算修建厂房由父母,姐姐和我分三份投资修建,以后再以三份收租金。姐姐不同意执意由她一人修建,我和母亲也就随了她。后来父母决定把与别人置换的一块地盘划分给我由我出钱修建房屋,以后随我或租或住。但姐姐不同意,理由是我的户口在都江堰没在老家,况且我结婚后在都江堰买了一套商品房,她是招夫上门家中的地盘房屋理应由她一人所有,我想请问父母划分的这个地盘我可不可以接受,可不可以修建房屋?父母如果是作为家庭财产分割给我可以接受吗?还有以后修建的这坐房屋所有权能不能归我?我很茫然。请律师帮忙,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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