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否与两审终审制相矛盾?

2011年03月16日19:07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否与两审终审制相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 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个别案件的独立审判程序,并非一般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普通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而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如果两审终结的案件没有错误,就不可以发动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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