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的申请如何裁定?

2011年03月16日19:49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的申请如何裁定?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1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感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人民法院解除保全的命令由执行员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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