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2010年12月,我们有300多人认购了一处正在开发的房产门面预购卡,每张5万元,约定2011年1月6日开盘,以购卡的顺序排队选购。开盘当天,才发现几天前已将最好的几处门面卖了,购第1号卡的人都没机会选购,且所有门面没有明码标价,若要购买才当场作价,出价高的才能购买,相当于拍卖。我们认为是开发商违约了,请问怎么维权?大概有哪些理由可以维权?请律师要多少费用?谢谢! 问题补充: 非常感您们的耐心解释,我们400多百人,认为是县政府组织的,都没怀疑有诈,就每人购了一张5万元的卡,苦于没有与开发商签约,事后,又有政府出面调解说可以退本金,就感觉很不好维权了。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开发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具体要看当时交5万元钱时的约定。律师代理费是按一定比例收取的。有事请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