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有哪些情形的,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

2011年03月17日07:58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有哪些情形的,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 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987年10月19日) ???

一、关于案件的范围问题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 经济纠纷案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

1. 当事人一方或双 方是港澳同胞或在香港、澳门地区登记成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经济纠纷争议的标的物在香港、澳门地区的;

3.经济关系的发生、 变更或者消灭在香港、澳门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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