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句容市政府依法发布了征收相关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因杨某拒不同意安置补偿方案,严重影响了茅山风景区苏南抗战胜利纪念碑广场工程的建设进度。杨某不服该市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10月作出责令交地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后,杨某仍然不服,向句容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败诉,杨某不服,又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句容市国土资源局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之后一年多时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茅山风景区管委会曾多次派人上门继续与其沟通协商,然而杨某一直拒绝协商。句容市执法部门于16日对杨某的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杨某竟然伙同家人及亲戚暴力抗法,以刀具等凶器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和伤害,致使多名执法人员受伤。杨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政法机关依法将参与现场抗拒执法的5名人员实施拘留措施。18日,有关执法部门对杨某的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茅轩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