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公安机关如何立案侦查?

2011年03月17日10:23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公安机关如何立案侦查? 根据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于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罪犯,仍送原服刑的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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