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妨碍了“华尔街计划”的这颗“钉子”,终于要在这几天彻底消失。10月22日上午,开发商京基公司开始动手拆除这座六层高的农民房。它付出的代价是,与僵持了一年多的业主蔡珠祥、张好莲夫妇签订了补偿总额逾1200万元的协议。
这幢农民房建筑面积779.81平方米,补偿标准达1.6万元/平方米,1997年时的建造成本120万元,补偿价翻了十番。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下保障私人物权的胜利,有人认为这是滥用权利的漫天要价。
“卖我的东西,却不让我知道”
蔡珠祥、张好莲和村里的多数家庭一样,1997年在宅基地上建起了自住加出租的六层小洋房。120万元的建造费用,有相当一部分是向同村人借的。此后,每月一万多元的租金成了这个家庭的主要收入。
与其他村民不同的是,蔡珠祥1972年赴港谋生,获得香港居民身份,却失去了股民资格,没有了村集体经济的分红,出租房子成了惟一依靠。
2005年11月11日,蔡珠祥从《深圳特区报》看到了政府核发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公告。村里一片哗然。此时村人才得知,早在2004年10月15日,蔡屋围集团公司董事长蔡洪亮和京基公司签了房地产开发合同,近4.6万平方米土地(包括宅基地)已全部被卖掉。
蔡珠祥和多数村人被激怒了:“卖我的东西,却不让我知道,这是哪门子道理?”在村人看来,这也是刺激蔡珠祥向“钉子户”一路狂奔的首因。
蔡洪亮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解释:“这涉及到城市规划大局,不可能一个一个商量好再去签。一定要把大局定好了,再一个个和村民去商量。”
拆迁方京基公司提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可以按“一比一”选择回迁,其中的120平方米可以现房安置,现房安置可补偿6500元/平方米。此时,蔡屋围一带的二手物业每平方米均超过万元。村人和蔡珠祥一样,都认为补偿不公。
僵持与妥协
双方一直僵持。直到2006年8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调研蔡屋围拆迁难。
村里的退休老干部蔡柏荣向市长报告“四个不通”造成了拆迁难:其一是法理不通,卖村民的祖宅和集体资产,村民事先却不知道;其二是保障不通,开发商的回迁承诺能不能实现没有保障;其三是价格不够公平,周围的房价那么高,给村民的补偿太低;第四是布局不通,给村民的回迁房结构设计、布局都有问题。
政府与开发商接受这一意见。2006年8月24日,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发布了“拆迁补偿优惠政策”。只要在2006年9月15日前与开发商签下补偿协议,京基公司对每栋再补30万元,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再给予每栋业主一次性补贴36万元。并且过渡期将月租金从25元/平方米提高到30元/平方米。如未在规定期内签下拆迁协议,将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府,并严格执行裁决结果。
村民担心回迁房烂尾,深圳市政府就要求京基公司将4.5亿元存入深圳市国土局专用监管账户,在国土局监督下使用。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还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向每家每户作出承诺:“如果该项目回迁房出现烂尾,(罗湖)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回迁安置房。”
村民担忧回迁房布局设计,政府就充许回迁村民公选自己的监管小组,监控开发商建造回迁房的布局与质量问题。后该民选监管小组有八次监督开发商修改了回迁房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