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哪些产品质量申诉,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

2011年03月17日12:19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哪些产品质量申诉,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 1998年3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规定: 对下列申诉,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 (一)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二)对存在争议的产品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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