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我们搬进了新建的办公楼。请【法帮网www.fabang.com网友问】,在计算新办公楼的房产税时,纳税义务的起止时间应如何界定?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对于新建的房屋如何缴税,《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法帮网www.fabang.com网友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而房产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法帮网www.fabang.com网友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