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案的立案标准?

2011年03月17日17:06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如何认定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案的立案标准?   公安部2000年3月31日以公通字〔2000〕30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
  1、采取盗取、拆毁、损坏、改变、移动、掩埋等手段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使其失去原有作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2、破坏3个以上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或者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严重损毁等严重后果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动态知识排行榜
刑事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