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和小丽夫妻结婚三年后,小米的父母将老房子卖了,并拿出其中的50万元让小夫妻俩添置了一套小户型,房产证上写了小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老夫妻让小米和小丽写了一张20万的欠条,希望通过这么一张欠条,能老有所靠。小丽虽然不情愿,但在小米的坚持下,仍然签下了这张欠条。
今年年初,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开始协议离婚,小丽的意思是房子和家中财产一人一半,而对于这张欠条,小丽表示当初欠下借条,并不出于自己本意;而小米表示,这张欠条是在得到小丽的同意下签署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在离婚时,应该先偿还自己父母20万,然后再进行财产划分。为此,双方争议不下。这个案例的焦点在于:如果在婚后,男方家庭出资50万购房,离婚时如何划分?
■南京律师解读:婚后购房,由夫妻一方父母出资的房款在离婚后产生争议的认定,主要看产权登记的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这部分出资被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予的可能性较大,在上海的法院都有类似的判例。但是,如果婚后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父母的出资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若以后产生离婚争议,该房产会按均等的原则分割,也就是一人一半的方式分割。
在本案中,小米的父母执有一张由小米和小丽共同签署的欠条,最后,老夫妻俩要求赔偿20万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官的支持。如果小米父母手中没有欠条,在房产证上也没有他们的名字,这50万则会被看成是小米父母对儿子夫妻两人的赠予行为,在儿子离婚时不得追还。
■南京律师提醒:
为了防止日后离婚中的争议,保护老人的出资权益,如果婚后男方家庭出资购房,可以在产证上写上父母的名字,约定共同或按一定比例共有,或由夫妻双方共同写下欠条来保障父母的利益。
对于夫妻婚后购房,建议采用转账方式购房,这是出于保留夫妻共同财产开销证据的考虑。夫妻之间如果产生纠纷,一方如果让另一方说出名下财产的下落和花销所在,那么从自己名下划款买房,证据确凿,谁也不能否认。反之,如果用现金方式支付购房款,对于从名下的哪一个银行账户付款,日后产生争议,不一定能说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