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各位律师好,我是四川眉山的,06年我在东坡区买了一套安置房(碧辉园3期后面)但需要说明的是购买时我并不知道是安置房,当时售楼小姐带我去看了房后我比较满意,于是双方签了合同,当时合同上也并没注明是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而且合同约定自交房日起一年内办理产权证,当时我选择的是一次性付款,合同上也注明了余下一万元钱未付,等产权证办下来再付,当时双方签了字并按有手印,对方签字的是当时修房子的老板,交房到还准时,水电气各方面都没什么问题,我如期开始动工装修,就是在装修时我才听周围人说是经济适用房,当时也没太在意心想反正一年后就拿到产权了,哪想随后迟迟没有把产权办下来,之前与开发老板联系还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到08年就联系不上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方这种做法算不算欺骗呢?但房子确实现在是我所有,可一天没拿到产权证我心里一天也不踏实啊,我想去法院打官司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做些什么呢?有必要的话哪位律师可以留个联系电话吗?因为我平时在区县上班,只有周末在眉山,如果不打扰您休息时间的话,周末可以面谈。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你好,你可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当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