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在多长期限内审理?

2011年03月20日21:59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在多长期限内审理?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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