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率是律师职业的生命,当事人选择律师很大程度上是看重律师的实战能力,在律师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成是英雄败是流寇”。怎样才能长胜不败呢? 1、坚强的品质,不服输的态度,敢于挑战权威的气势,中心一点就是自信。对案件开始时保有怀疑一切的心理,不要平经验先入为主。在战术上宣讲自己的观点要声音洪亮,重 点要反复,不要纠缠细节。概括力要强,简洁是灵感的体现。高度概括的文字有穿透力,给主审的印象深。在战术上还要幽默,不要强词夺理,得理不让人,增加语言的感染力。这些是律师的性格方面的要求。 2、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因案情简单而懈怠。俗话说大意失荆州,阴沟里翻船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国的法律比较空泛,很多案件当你研究深处时都会碰到法无适处的尴尬。等你费工夫把这些问题搞透了,上升到理论水平了,自然可以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拜金主义的作风是不长久的,它亵渎法律的神圣! 3、说服法官是中心工作。法官良莠不齐,素质也不同日而语。说服他们不会点心理学知识是行不通的。不同性格的法官采用的说服方法肯定不一样,否则对牛弹琴,效果不言而喻。说服法官深层次的内容靠的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幽雅的谈吐、脱俗的气质、深厚的法律功底、入木三分的文笔等等,都是说服法官的潜台词。在骨子里要谦虚的尊重法官,无论任何时候都要如此,这是最根本的修养,对那些固执、钻牛角的法官要不厌其烦做到嘴勤、手勤、腿勤三勤,打动他们。 4、灵活掌握诉讼时局,不要把当事人置于前台让对手“严刑拷打”,让法官直劈入里。在必要时可以牺牲一些当事人的小利益换取胜诉。时刻保持警觉,直到彻底结案为止。 最后做一位长胜将军不是简单的一些理论就可以成功,天生的素质是无法锻炼出的,有些天才律师高不可攀。对我们一般人来说,保持高的胜诉,还要求不打无准备仗,自己没有胜算的案件最好不要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