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代理律师可作哪些工作

2011年03月21日10:33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代理律师可作哪些工作?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规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要求,

在其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起草请求抗诉申请书,准备相关证据材料,送交人民检察院,请求其提出抗诉;如果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决定 不予抗诉,代理律师可建议或帮助被害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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