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罪名】人民法院受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或返还财

2011年03月21日13:32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受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或返还财产案件后,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哪些协助?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院受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或者返还财产案件后,可以向处理该案的公安机关发出调卷函或者由办案人员持调卷函调阅公安机关处理该案的全部案卷。公安机关应当于收到调卷函5日内将案卷移交人民法院。一审结案后5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案卷退还公安机关。第二审人民法院和再审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再次调阅上述案卷,亦应当在结案后5日内将案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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