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约定婚后出轨赔偿标准 有效
小梅的男朋友很帅,追他的女孩不少。小梅在和男朋友结婚前提出订立一份“婚前协议”:约定在共同生活期间互敬互爱,若一方在婚内由于道德品质上的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的行为(婚外情),将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赔偿,赔偿的范围是他们所居住的价值45万元的房子。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
结婚一年后,小梅发现丈夫还是背叛了自己,与别的女人同居了。从此之后,夫妻两人感情一直不和。小梅想提出离婚,她是否可以要求丈夫履行婚前协议,使自己得到经济赔偿呢?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相互尊重。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使没有该协议,小梅也有权要求赔偿。
本案中小梅和男朋友的协议是两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不违反法律和不损坏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愿签订的,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小梅的男朋友应按约定将价值45万元的房子给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