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知识】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2011年03月21日15:42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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