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工伤争议的有

2011年03月21日15:44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告知企业和受伤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出工伤的相关证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调查又无法获得必要证据的,可以做出“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的结论。对企业和受伤者双方证据相悖或职工、亲属提出了工伤认定相关证据,而用人单位不配合或提供不出符合法律形式的有效证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据职工、亲属提供的有效证据做出“认定工伤”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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